为确保学院安全稳定,杜绝火灾事故发生,根据《淄博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》(淄政办发明电)【2017】31号)要求,结合学院近期消防工作实际情况,院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定于11月30日在全院范围内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,具体安排如下: 一、检查时间: 2017年11月30日上午9:30时(星期四) 二、检查重点部位: 西、南、北校区学生公寓、餐厅、主楼、教学楼、实训楼、图书馆、超市、锅炉房、供水站、配电室、泵房、消防监控室等安全重点部位。 三、检查内容: 1.重点建筑(部位)的防火措施是否到位,特别是学生宿舍、餐厅、超市在用气、用火、用电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。 2.学院内改建、扩建及装修工程是否依法申报及采取安全防护措施。 3.学生宿舍、超市是否存有鞭炮、汽油、油漆等危爆物品;实训室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。 4.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的疏散通道、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。 5.各超市货物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,安全通道是否畅通,消防设施是否齐全、好用,是否存在违章用火、私接电源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。 6.餐厅、公寓、图书馆等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,应急灯、电子疏散标示是否完好,消防栓、喷淋系统水压是否正常,消防通道是否畅通;餐厅灶间烟道是否正常清洗;是否存在违章用气、用电及违规使用“三无”电器现象。 7.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、应急照明等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。 8.各建筑消防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,室内外消火栓、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、埋压、遮挡、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,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,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。 9.相关物业公司是否落实每班2名专职消防工作人员,并持证上岗的要求,专职工作人员是否能熟练操作消防设备、设施,是否能迅速处置火灾事故。 10.各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按时维护保养,尤其是消防监控系统是否正常工作,消火栓泵、喷淋泵能否正常启动。 11.锅炉房、水泵房、配电室、风机房、电梯机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是否到位。 12.各物业公司、超市、餐厅员工及重点部门(部位)工作人员是否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及灭火技能,是否会逃生疏散及指挥逃生疏散。 13.校园内及各部门(部位)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。 四、检查分工: 1.西校区: 组织人:张孝宗 参加人员:学生处、后勤处、教务处、图书馆、产业处各派1名科级以上干部参加,保卫处、鹏基物业公司派2名人员参加,多邦物业派一名人员参加(保卫处其中一人为科级以上干部,鹏基物业其中一人为部门经理)。 集合地点:西校区治安室 2.南校区: 组织人:王芳 参加人员:学生处、后勤处、教务处、图书馆、产业处各派1名科级以上干部参加,保卫处、宏泰物业公司派2名人员参加(保卫处其中一人为科级以上干部,宏泰物业其中一人为部门经理)。 集合地点:南校区治安室 3.北校区: 组织人:崔朝文 参加人员:学生处、后勤处、教务处、图书馆、产业处各派1名科级以上干部参加,保卫处、丹田物业公司派2名人员参加(保卫处其中一人为科级以上干部,丹田物业其中一人为部门经理)。 集合地点:北校区治安室 请各部门接到通知后,分校区安排好参加检查的人员,于11月30日上午9:30前分别在西、南、北校区治安室集合,分组检查。 2017年11月28日 |